牢记职责使命 维护公平正义
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钱 锋
2014-05-15 08:47:50 | 来源:中国法院网
钱 锋
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,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遵循。

 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一是要把握正确方向。坚定理想信念,坚定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持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进工作。审判工作中,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,防止将两者对立起来、割裂开来,确保两者统一正确实施。要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,妥善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、机制性、保障性问题,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。

  二是要牢记职责使命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。应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恐怖等犯罪,维护国家政治和政权安全。要严惩食品药品犯罪、污染环境犯罪以及其他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,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。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,践行为民宗旨,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。

  三是要有定力敢担当。在特殊时期关键环节尤为重要。要有政治定力,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,始终忠于党、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。要有法律定力,敬畏法律、信仰法律、坚守法律。要有廉洁定力,自觉遵守廉政纪律,坚信“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”、“法官人品决定司法产品”等廉政理念,不贪赃不枉法。

  四是要提高能力水平。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提升“五个能力”的要求,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。要提高维护国家政治安全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以及运用大数据做好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,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。着重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,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切实整改“四风”问题,认真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以作风建设的实效取信于民。要继续坚持“零容忍”、“终身禁业”,以最坚决的意志、最坚决的行动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。
责任编辑:陈秀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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